大家都常说:“人不疯狂枉少年”,这句话我非常认同。。但是,“疯狂”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呢?我不清楚也不知道,因为我从未做过。在过去的18年里,我自认我的人生过得很平淡,没有什么很轰轰烈烈的事迹可言,有的只是和好友之间的美好回忆。可是,就在不久前也就是12月19号,我做了我人生中第一件疯狂的事。而参与者不止我一个,还有我一群好友兼死党。我不知道我们疯狂的程度有多高,我只知道当我们身边的家人或朋友知道我们做了那件事后,都说了同样的话,那就是:“你们真的是疯了。”其实,当一开始,我的朋友告诉我要进行这件事时,我也是一度认为我的朋友疯了才会想到这种点子。但是后来想想,其实这样也蛮好玩,蛮刺激的。或许大家会认为我们做的这件事是不合乎逻辑,也是不理性的,但是我们人生中的每一件事真的都要规规矩矩,合情合理吗?其实我觉得只要是不犯法,不害及他人或伤及自己,偶尔做做些疯狂的事也不为过。与其说做这些疯狂的事会带给我们快感,倒不如说是它造就了回忆,是我们人生回忆的来源。
这个认知,这种体会是我在经历了那件“疯狂”的事件后有感而发的。那天,我真的是很开心很开心,除了是因为有好友的陪伴之外,我也感受到了那种自由自在,大声笑,大声喊,还有尽情玩乐的快感。我会永远记住12月19号这一天,而我相信我的朋友们也不会忘记这一天。因为这一天,让我们19岁的天空变得有点不一样。因为这一天,成为了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回忆。我想当我们七老八十时想起这件事,我相信我们可以毫无遗憾的对自己说:“我们真的年轻过。。。。。”













